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

劇場與行為藝術


Marilyn Arsem
前言
你好! 謝謝出席。很高興來臺灣參加『在路上』(On the Way)藝術節的活動,有此機緣來到台東大學。
今天葉子啟請我和各位談談劇場與行為藝術。身為行為藝術家,我的作品經常是在世界各地,回應各種不同場域的現地行為創作。同時,我也任教於美國波士頓博物 館藝術學院(the School of the Museum of Fine Arts, Boston,教授大學與研究所學生行為藝術理論與實作﹐這是與杜夫大學(Tufts University)合開的課程。
我將從一些劇場與行為藝術間的相異點開始談起,接著我會談到觀眾在觀看行為藝術時﹐可能如何觀賞以及如何思考藝術行動。最後﹐我會以一段短片,是臺灣最知名的行為藝術家謝德慶的作品,來做為例證。
我認為現場表演是一種連續漸層﹐一端是傳統劇場而另一端是行動藝術。事實上它並非如此純粹。這樣的分類純粹是理論架構,實際上的作品,通常跨多領域實踐, 也會結合媒體應用。藝術家並不遵循歷史家所界定的公式或範疇,而是依其作品所需借用不同的藝術操作。然而﹐辨認一些簡單的特性/差別還是有用的﹐有助於理 解兩者在實作上的差異。
傳統劇場
我先從漸層一端較為人熟知的傳統劇場開始。
劇場製作經常是對劇本的詮釋。劇本可能是一年前、一百年前、甚至一千年前的作品。 傳統劇場通常是在說一個故事,演出一段敘述/故事﹐通常發生在不同於現在的時空下。就算戲裡涵蓋了好幾年的故事,時間會被濃縮戲頂多只演幾個鐘頭。作品通常比人生來得龐大﹐宏偉﹐英雄。一群演員和設計者為一位導演工作,他負責戲的製作概念。那是一個垂直階層權力結構。導演擁有所有決定的最終決定權。劇組的工作是為大眾準備一齣製作﹐詮釋文本。挑戰的是要技術性地做好它……
行動藝術
你們在『在路上』藝術活動將會看到的作品則是在這個漸層的另一端。它在不同語言裡有不同的稱謂﹐像是「表演藝術」(Performance Art)、「行為藝術」(Behavior Art)、或「行動藝術」(Action Art)
行動藝術通常由一個人創作並表演﹐而且可被視為是一種視覺藝術的實作。 沒有導演,也沒有製作劇組。觀眾經常以某種方式被融入作品當中。
藝術家創作一個行動,使用材料﹐時間和空間,利用他自己的身體,以一個過程來檢視某個問題,來學習或實驗某件事情。並沒有敘述或是故事,雖然行動過程也許有一個先後順序……
觀眾的角色
謝德慶
為何從事行為藝術
翻譯 陳淑芬 校訂 葉子啟
(全文請參看「在路上」:2009阿川國際行為藝術交流展紀錄手冊頁20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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